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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从“第一个”到“第一名”

发布时间:2017-06-20  作者:    来源:  总浏览:4269  今日浏览:10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作为重要创新主体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同样面临着种种改革难题。科研院所改革,路在何方?

      近来,广西林科院的一系列科研成果展示令人惊讶。作为一家从事科研工作的院所,从建院伊始到2013年,经过57年,广西林科院才拿到第一个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然而,从2015年开始,林科院获得的广西科技奖项如火山般开始喷发,甚至2016年取得了“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结题数量在全区排名第三、在全区科研院所中位列第一”的好成绩。

      这样的转身从何而来?
      1 顶层设计突破改革“瓶颈”

      搞科研并不简单,尤其是林业方面的科研,从立项到出成果往往短的要五六年,长的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广西林科院的第一个广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就用了57年。

      这项成果,是该院副院长马锦林教授的“广西油茶良种繁育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油茶树曾经是“冷门树”,中国油茶籽油却被国际专家誉为“世界最好的食用油”。如何让在广西已有百年种植历史的油茶树“发扬光大”?该项目围绕油茶良种繁育关键技术及良种基地建设等问题,开展攻关研究和集成创新应用,形成的油茶良种繁育技术体系,在短期内实现了广西油茶良种繁育的产业化,推广和应用该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该项目从2008年立项,到2013年获奖,耗时5年,耗费马锦林团队心血无数。

      第一个项目的获奖,也给予管理层启发。

      如何充分利用原有积累开展项目研究,进行成果申报,推进成果转化?2014年始,林科院院长安家成带领的院领导班子对本院开展全面调研时发现,本院专家不可谓水平不高,院内的科技成果也不少,有的还是全国“专利”,可为何发展活力不足呢?关键是没有形成和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成果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帮助科研人员增收,导致了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不高,好项目无人知晓,好成果束之高阁。只有动真格突破关键领域改革“瓶颈”,使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现实生产力,才能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增加收入。

      为此,院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着手进行改革和顶层设计。哪里是改革的主战场,哪里需要单兵突进,哪里需要整体思考,开始梳理现有项目和今后的研究方向。

      三四个月的时间,林科院管理层捋清思路,形成了一个新的顶层设计。即“一轴两翼”总体发展布局,“一轴”即以现有科研机构、人才队伍和管理体制机制为主轴,担负起创新发展的主体和轴心作用;“两翼”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管理层率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分类定位和目标使命,找准聚焦主攻方向,在科技布局、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等方面重新布局,着重对科研人员关心的成果转化方面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利益藩篱,激发创新活力。

      从“一轴两翼”总体发展布局的提出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该院的成果转化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全院形成技术创新、平台支撑、产业引领的成果转化新格局。

      2  成果“兑现”激活创新热情

      “37.5万元的奖金,在2015年度表彰会现场发放,让大家都很羡慕。”时至今日,林科院的黄开勇研究员还记得他们拿到全院近60年来第一笔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情景。2015年,陈代喜教授、黄开勇研究员及杉木团队如愿以偿拿到了他们科研成果转化收益的奖励。他们这项获得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项目,让广西培育9年生的良种杉木要比普通树种少花5-7年时间,培育25年生的杉木大径材要比过去少花5-10年时间,社会及经济效益极为显著。

      成果转化,对于科研人员来说,曾经是一个从基层到管理层都不敢触碰的禁区。然而,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目的和归宿,没有成果转化,创新就失去了意义。

      改革基于该院的抢跑决策与放权让利意识。随着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林科院管理层意识到原有的管理机制慢慢地不再适应创新的发展。为此,2015年,广西林科院率先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15年8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提出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将从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当时,地方仍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林科院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结合全国各地办法,抢先制订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科研人员最高比例的奖励。当年末,广西地方文件出台后,林科院立刻就能够对照本院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对科研人员进行了相关奖励。

      “基于科研成果转化的基础之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年,林科院成果转化取得了七十多万的收益,金额虽然不大,却是及时兑现。一下子,在全院范围内引起了震动。

      大量压在抽屉里的科研成果得到了转化应用的机会。以2016年为例,该院共实施成果转化18项,转化收益500多万元,同比2015年增长491%;全院新立项科研项目104项,新增项目合同经费突破5000万元,同比增长103.6%;而在社会效益上,该院全年在全区各地建立推广示范点21个、示范林4000多亩,辐射推广2万多亩,使良种基地成为带动广西林木种苗产业的龙头。

      科研人员享受了改革红利,激活了创新热情,带动了成果的进一步升级,通过经济杠杆,把整个院所的积极性都撬动起来。

      3 项目“接地”促合作突飞猛进

      近两个月来,林科院的专家们都很忙。

      4月7日,林科院与广西国旭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联合申报和实施科研项目;4月19日,瑞典驻华科技参赞哲瑞思博士一行到访,并就科技交流等方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5月8日,河池市人民政府前往该院签订科技兴林战略合作及油茶产业科技合作协议书;5月23日,马来西亚吉兰丹州政府代表团一行访问林科院,提出引进该院桉树优良种苗和繁育技术……

      以往,科研工作者闷头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搞科研,无论是搞研发,还是推广科技成果,都停留在自我的“小圈子”里,为什么呢?一是科研项目定位不准;二是科研人员对社会供需意识了解不到位。

      如何让科技项目转化过程中提升科研价值,提高市场需求?这就需要接地气的创新。广西林科院提出实行“一轴两翼”的总体创新发展布局和创新发展“123456”工作思路,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在此基础上,林科院管理层开始有意识地去选择,下一步该怎么走。比如,通过专家团队进行讨论,引进那些人才,确定哪些成果可以转化,哪些成果对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发展更有作用,理清轻重缓急,这样大方向和小方向都出来了。同时,积极向社会展示本院成果,进一步拓展与区内外科研院所、林场、大公司(企业)的交流合作,建设院外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合作建设示范林等。

      “在林业各上级部门领导支持及院历任领导的努力下,林科院积累了大量的科研财富。借助国家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契机,我们则实现了厚积薄发。”安家成表示,该院继承前人,创新进取,从成果转化到社会合作,再反哺科研,成效显著。

      2015年,林科院取得科技成果37项,首次实现一年内获得广西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2016年,取得科技成果85项,8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为历年之最,并取得了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结题数量202项,在全区排名第三,在全区科研院所中位列第一的好成绩。其中,“广西马尾松育种体系建立与应用”和“肉桂高效培育与利用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获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包揽了2016年度全区农林水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全年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仅7项)。
      广西日报   2017-06-19          ■ 本报记者 梁 莹 通讯员 覃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