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科院2020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作者: 来源:广西林科院人事科 总浏览:514 今日浏览:1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和《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广西林科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准考证领取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至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广西林科院科技创新中心大楼人事科L0627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邕武路23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考生必须携带全部报名材料,按时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验证,同时提交《个人承诺书》(附《面试前14天旅居、接触敏感人群及健康状况记录表》),面试当天不再收取《个人承诺书》。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与相应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当场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备查。面试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原件)。
(四)面试准考证领取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不按时到复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验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复查、验证和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务必携带考生委托书原件、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面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行资格复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到8:00进入候考室完成签到,上午8:00开始抽签,上午8:00后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地点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竹溪校区(南宁市竹溪路28号)。
四、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经审查复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和“广西健康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违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面试当天现场查验考生“广西健康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所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和面试答题期间须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它事宜见《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生面试须知。
六、面试工作联系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面试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771-2319811。
(二)广西林科院监督电话:0771-2797741、2797210。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监督电话:0771-6783572(人事处)。
附件:广西林科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