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作者: 来源: 总浏览:2604 今日浏览: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定于2022年1月7日组织实施我院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名单
体检人选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体检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林科院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拟聘资格处理。应聘人员怀孕的,应在体检公告发布的2个工作日内,个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各岗位体检人选名单如下: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集中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7:30(星期五)。
(二)集中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6-9号海浪湾商业广场。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
(二)应聘人员拒绝参加某一项目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男420.5元,女428.6元)由考生个人承担,如因实际需要增加的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同样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现金支付,不设找零)。
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考生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二)考生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未检完规定项目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场。
(三)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林科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2319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