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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系列文件解读之六:“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篇”

发布时间:2017-05-08  作者:    来源:广西科技厅  总浏览:248  今日浏览:1 

上期我们介绍了广西如何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整合资源集中突破,建设创新平台载体,使广西企业迈入创新驱动发展的快车道(“政策及平台保障篇”)。本期我们将对广西如何健全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解读(“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篇”)。 


广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篇)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落脚点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因此,如何健全成果转化机制,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而掌握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动权,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 
  一、为何要转化和保护科技成果? 
  答: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的背景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通过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将科技成果管理由过去的“审批制”改为“放权制”,有效地激发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力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 
  通过系列改革政策和配套激励措施,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科技成果转化不力不畅、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低等“老大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不够;三是科研绩效考核体系不科学。 

  2.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的背景 
  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核心竞争要素,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西明确提出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战略。 
  近年来,广西知识产权尽管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建设知识产权强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二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完善。 
  因此,广西还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 

  二、怎么样转化和保护科技成果? 
  答: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政策 
  ● 下放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三权” 
  将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高校和科研院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实施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 

  ● 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用于科技人员、研发团队及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的现金和股权奖励的比例可达70%—99%,转化收益用于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团队或个人的奖励和报酬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收益分配方案由成果持有单位和相关方协商确定。 

  ● 明确领导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 
  高校和科研院所正职领导,以及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按照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 

  ● 进一步完善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机制 
  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 

  ● 建立健全市场化的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高校、科研院所可授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团队或个人成果转化权,并协商确定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的最低可成交价格,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团队或完成人可在最低可成交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投资价格。 

  ● 加强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平台载体建设 
  建立健全全区线上线下技术交易市场平台,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来桂举办技术成果专场拍卖会、推介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健全转化工作网络,组建实行自律管理的技术转移中介行业和社会组织。 

  ● 建立健全免责容错机制 
  高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对外投资实施转化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对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私利的,不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 

  2.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的主要政策 
  ● 实施专利提质增效工程 
  实施专利提质增效工程,调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专利等知识产权开发应用投入。广西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二是实施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 

  ● 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到2020年争取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以上,有效专利超过1000件的企业5家以上,发明专利“消零”企业2000家以上;支持企业通过专利信息分析开展专利导航和预警,认定一批专利密集型企业。 
  为进一步依托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出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通过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支持小微企业专利创造和运用。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促进作用,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提出促进专利与产业深度融合。广西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以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着力培育一批专利数量较多、运用效果较好的专利密集型企业,促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密集度快速提升。二是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 建立知识产权奖励考核体系 
  完善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重点资助专利转化应用和国际专利申请;建立以知识产权转化应用为导向的奖励、考核体系;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补助。 

  ●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加快健全知识产权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公益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知识产权仲裁快速反应协调机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移送机制。 
  推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新格局。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建设集知识产权展示、信息交流、交易代理、维权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作为与东盟国家之间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载体。 
  二是举办区域性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力争在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公务人员交流活动,建立与东盟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协作网络。积极承办知识产权国际活动,逐步增强对区域知识产权业务发展的影响力。 
  三是建设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东盟10国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检索、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开展东盟主要国家专利竞争态势、最新专利技术发展动向与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 
  四是支持企业进入东盟布局发展,支持企业开展PCT国际专利申请。引进熟悉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规则的机构聚集广西,积极引进具备东盟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的涉外知识产权工作人才。“十三五”期间PCT申请500件以上。 
  五是支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