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5-04-10 作者: 来源: 总浏览:1725 今日浏览:4
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事政策;负责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
2.负责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认定工作。
3.负责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管理信息采集、数据更新及人事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6.负责工资福利、绩效工资分配及社会保险工作。
7.负责编外人员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及工资核定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院人事管理制度。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秦元丽
联系电话:0771-2797897
1.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事政策;负责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
2.负责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认定工作。
3.负责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管理信息采集、数据更新及人事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6.负责工资福利、绩效工资分配及社会保险工作。
7.负责编外人员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及工资核定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院人事管理制度。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秦元丽
联系电话:0771-279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