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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林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作者:    来源:  总浏览:1750  今日浏览:8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定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组织实施我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黄雅茜等10人为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体检人员,详细名单如下:

岗位

岗位序号

招聘人数

姓名

性别

备注

科研管理

1

1

黄雅茜


杉木种质资源收集和

良种选育

2

1

陈仕昌


阔叶树组培繁育研究

3

1

梁桂婵


竹类种质资源收集与利用

4

1

周铁扬


土沉香防御反应和结香

机制研究

5

1

竺永金


野生动物生态调查

6

1

杨景竣


油茶园艺化栽培技术研究

7

1

蔡娅


草科学研究

8

1

王吕


森林生态系统碳库动态

变化机理研究

9

1

梁惠子


桉树育种研究

10

1

李坤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体检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林科院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拟聘资格处理。考生怀孕的,应在体检公告发布的2个工作日内,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集中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7:30(星期)。

(二)集中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6-9号海浪湾商业广场。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

(二)应聘人员拒绝参加某一项目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男427.4元,女435.9元,以体检机构实际收取为准)由考生个人承担,如因实际需要增加的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同样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现金支付,不设找零)。

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考生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未检完规定项目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场。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人选。

(三)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林科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2319811

 

附件:广西林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考生体检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12月4


附件:
附件:广西林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考生体检须知